返鄉休假實施辦法
2016-01-26 03:57
1.有過年返鄉休假計畫者,於年節假期前六個月開始接受登記。
2.決定返鄉前,應該考慮自身經濟狀況,本公司和仲介公司不提供分期付款、借貸、預支薪資等相關經濟幫助。
3.過年返鄉休假總天數為春節農曆新年假期+法定事假天數14天+例假日(週六、週日),如想返鄉超過規定天數者,應另外向外籍管理員提出,屆時將視工作狀況決定。
4.返鄉休假天數為規定天數以內者,薪資計算方式為原領薪資扣除事假天數的總日薪,例假日有給薪,但返鄉休假天數超過天數者,例假日不給薪。
5.返鄉總人數3人以下,返鄉時間可自行選擇,如登記返鄉人數超過3人,則由公司視工作狀況分配返鄉時間。
6.因期滿而返鄉者,如還想到本公司服務,返鄉休假天數含休假日以90天為限,如返鄉休假超過90天者,該名額將由其他人先遞補,之後須自行打電話至仲介公司的越南辦事處詢問是否有名額空缺。
7.考量作業之方便性,返鄉機票統一由仲介公司代為購買。
8.機票費由仲介公司請款之當月薪資內扣除。
9.如已確定返鄉日期時,除不可抗拒之因素,欲更改返鄉時間或取消返鄉計畫者,須先繳交新台幣1,000元至外籍員工福利金後才能更改;取消返鄉計畫者扣除必要的費用後,會將餘額返還至個人銀行帳戶。
10.期滿或提前解約者,於登機前一天結算該員薪資、應繳稅等相關金額後,並轉由仲介於機場發給;如欲採買土產、紀念品、伴手禮…等,公司提供預支薪資的服務,可預支金額如下表。
薪資結算後總金額 |
新台幣60,000元以下 |
超過新台幣60,000元且新台幣80,000元以下 |
超過新台幣80,000元且新台幣100,000元以下 |
超過新台幣100,000元 |
可預支金額 |
新台幣10,000元 |
新台幣15,000元 |
新台幣20,000元 |
新台幣30,000元 |